首页-->研究思考
破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研究
】作者: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12-25 16:14:03  浏览 人次
 

随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的加强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目前在各级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党政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现象;不思进取、为官不为,满足于当“和事佬”、做“太平官”的情况比较严重。为此,必须很好地查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表现和成因,探究推动党政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动力来源,推出有效激发党政干部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具体举措。

一、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现实表现

在党政干部队伍中,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思想境界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安于现状、乐于守成,出现了如下的不正之风、不良表现。

典型表现一:消极逃避,不作为。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给整个官场带来了极大的震慑,一些问题官员忧心忡忡,无心投入工作,而其他官员则明哲保身,抱着只要不出事宁肯不干事的保守心态。

典型表现二:思维简单,懒作为。还有一种庸懒之官并非办事拖拉、推诿回避,而是懒人懒办法,懒人办懒事,一出现问题,不论其复杂性,只图简便省事,不做具体分析,不顾成效与后果,简单决策一刀切。

典型表现三:虚张声势,假作为。毫无办事之心,装样子,善表演,虚张声势,大搞形式,毫无作为却百般掩盖,还要制造积极努力、风风火火的假象。

官员懒政怠政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主要有这样几种。

一是“在其位,不谋其政”,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过去政府机关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则是“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得过且过,拖着磨着,天天“老故事”,事事“马拉松”。

二是对上级的政策不予执行或者想法拖延执行。在执行政策时,一些干部会出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考虑,有选择地执行政策,甚至采取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变相执行的策略,导致上级的政策意图在执行过程中变形和走样,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不关心群众疾苦,抱着“等、靠、要”的心态。对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不能及时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害怕出事担责”,畏首畏尾,怕出问题,怕遭非议,遇到矛盾躲着来,碰到困难绕道走。

四是坐在办公室发号施令,不愿事必躬亲,俨然一副做官当老爷的作派。“热衷蹲办公室”,沉迷于机关办公,不愿意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每天把主要时间和精力花在看文件上,靠打电话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处理问题。

二、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原因剖析

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不良表现损害和破坏了政府的形象和政风,是什么导致了党政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呢?必须探究其深层次的内在成因。

第一,理想信念缺失。党政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最根本的就是忘记了作为政府官员的“官念”、“官经”。他们把工作仅仅当做谋生过日子的手段,满足于上班了、干活了,可以对得起到手的薪酬了。

第二,责任意识淡薄。党政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是由于“怕”字当头,怕矛盾,怕困难,怕得罪人,僵化不变,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敢突破条条框框,好机遇不敢抓,好政策不敢用。

第三,素质能力不足。党政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也在于自身的学识素养、领导水平不行。在素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谈愿景,乏善可陈;讲运作,没有招数。

第四,用人导向偏差。“唯票取人”,导致了大家都去当老好人;“唯分取人”,导致了只重考试成绩忽视工作实绩;不敢使用敢说话、敢冒尖的干部,导致了人人心存余悸、谨小慎微;这就难免挫伤了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破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对策建议

针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相关的举措予以解决。

通过“内塑动力”解决党政干部自身的激励问题。

一是采取津贴措施。对处在干事创业一线的党政干部,根据工作辛劳难易情况,给予适当的收入补助。不搞大锅饭,奖勤罚懒,扶正祛邪。

二是采取重奖措施。对于参与完成重大项目取得重大效益的相关领导和人员,鼓励冒尖、挑大梁,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金额给予重奖。

三是采取普惠措施。我国的公务员尤其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较低。应根据世界各国通行情况,按照公务员工资收入应在社会平均收入中等偏上予以调整。

通过“外施压力”建立公务员外在的约束机制。防止公务员不作为、懒作为,促进公务员积极有为、有所作为。其一,规范和健全政府权责体系,继续推进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立。其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其三,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

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原则,从多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一方面,加强学习,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解决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懒政怠政等不良风气。

另一方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当任务目标确定之后,严格实行工作预决算制度,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分工,详细规划好实现目标的每一项措施,严格实行“定人、定质、定量、定时、定效”责任制。

再一方面,实行督查问责制,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和开通“懒官”投诉热线等形式,让慵懒干部如履薄冰,不能继续“混下去”;通过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制表彰提拔,直至坚决撤换,使懒官难过“督查关”“考核关”和“民主评议关”。


 
1  2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网上调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8-2013 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阳市监察局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9955号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路445号
访问统计:
技术支持:“河洛清风”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