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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印发通知: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12-27 18:22:48  浏览 人次
 

日前,中共洛阳市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先后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规定

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十二个严禁”: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在年底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相互吃请、迎来送往,干扰换届、破坏选举。

二、严明换届纪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把组织原则和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铁的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从严查处借“人大、政协”两会召开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推动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筑牢思想防线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正风肃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关注“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创新监督方式,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要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违反“十二个严禁”的查纠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看得见、抓得住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移风易俗、成风化俗。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应用好税务票据系统、公安“天眼”监控系统等大数据,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监督检查“探头”作用,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办快结,持续释放利剑高悬的强烈信号。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执纪,一查到底,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市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频次、高密度的明察暗访。各县(市)区纪委要建立“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密切关注本地元旦、春节前后作风问题情况,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及时核查处置,每周四下午5:00之前将本周“四风”问题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报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lylzbgs@126.com)。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工作日)

63938859(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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